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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网网友反映关于周至县南大街壹号小区天然气管道问题的回复

网友留言
留言时间:2022-03-20 00:07

领导你好、我是在周至南大街壹号买的房子、因为天然气管道需要移动的问题、去天然气公司和物业问了很多次都没有一个合理的回复、现在装修房子需要改动天然气公司因为什么原因不能去改这个管子、之前去登记到现在都快一个月了。

网友留言
回复时间:2022-03-25 15:38
回复单位: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您因房屋装修对天然气管道设计产生相关疑问。周至县玉祥天然气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向您告知设计方案的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2.36燃气具与燃气表有距离要求;《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5.2.3家用燃气灶具与燃气表间距30CM),并向您进行详细讲解,您本人表示理解。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