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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级、市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公布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托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从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便民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以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依托,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加强“三大领域”、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4792条;“周至政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80期929条,阅读量达万余人次;接到网络信件390件,办结率100%。举办在线访谈8期,开展征集调查活动7次,意见征集活动5次,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网络申请13件,邮寄申请6件。所有申请均能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在法定回复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各单位应主动公开事项的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发布流程、时限予以明确,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开展信息公开、留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调查征集等常态化工作。加强对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监管,现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已纳入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强化监督保障

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互动留言办理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和考核机制,下发《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考核指标,确保网站各栏目信息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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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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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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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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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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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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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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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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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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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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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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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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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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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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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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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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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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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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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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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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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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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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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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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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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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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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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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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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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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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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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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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仍需再规范。

2023年,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从文字、图片、视频、单位负责人解读等方面入手,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便于理解的解读材料,使涉及广大群众利益及群众关心的政策得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做到针对性反馈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办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