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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周至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按照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以服务公众为导向,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旅工作最新动态,有效推动了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2条。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准确、规范、高效的服务。

3.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不断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相关政务信息进行核查,做到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工作动态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一是用好政府网站。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新媒体建设取得新突破。2022年,我局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建立“周至文旅”微信公众抖音号作为政府信息发布补充平台,共发布文旅信息242条。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整改,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各科室公开信息量多少不均;信息多集中于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的报道,对于政策解读类、公示公告类信息采编不够。公开信息渠道、形式单一,对新媒体的应用不高,互动不够。发布信息种类不够广泛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财政资金、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二是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公开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深化、细化财政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