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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周至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至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概况重点有以下五点: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做到了应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2条。其中通过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33条,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公开办事指南33条,单位公示栏公开26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平台建设。主动梳理各类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在拟文时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局办公室负责人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及时在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需深化;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2022年,我们将更好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围绕全局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2021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