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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按照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并公布周至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541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21条、周至猕猴桃微信公众平台508条、省市上级部门公众号12条,涉及机构职能、猕猴桃技术指导、产业发展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业资讯等内容。

(二)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四) 平台建设

单位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及保密制度,网站和平台登录密码专人管理,若有泄密及网络安全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处理,确保信息安全,若造成不良影响需按制度严肃追责和处罚。单位定期加强对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更好服务于周至猕猴桃产业发展。

(五) 监督保障

在县委、县政府信息部门的领导下,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自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有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时效性要加强等问题。

新的一年,我们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信息工作责任,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公开群众关注度高、特色产业发展中的热点等方面信息,推进我县果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2021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