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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投资合作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县投资合作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编制了周至县投资合作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县投资合作服务中心围绕省、市、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以夯实制度机制为抓手,持续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本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本单位在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分别为工作动态、组织机构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回复领导信箱信息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制度,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全部依法公开,该保密的绝不外泄,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得到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主要依托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周至招商”微信公众号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周至招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03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将其作为经常性、日常性工作紧抓不松懈,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逐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不畅通,编写质量和数量受限制。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形式较为单一,公开质量不够高。

本单位具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扩大公开范围,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并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手段,辅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