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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周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7111398。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围绕省、市、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2021年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9条,行政处罚信息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为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了业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签、党政办发布(报送)的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各单位、各科室按规定及时公开各类行业服务信息、政策法规等,并对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信息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互动留言办理等情况进行管理,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000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000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20000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

1.思想觉悟不够。个别科室、系统部分单位撰写信息的主动性不强,数量少、质量不高,不及时。

2.流程不规范。部分单位、科室注重美篇信息编写,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报送信息,致使信息报送数量偏少,不能全面反映工作动态。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科室、系统单位信息报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各单位、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编写、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审核程序,充分发挥好“宣传员”的作用,宣传农业系统良好的发展氛围,为我县农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