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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医保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逐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补充和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向社会公布周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在2021年度主动公开的73条政府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占7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54条,其他主动公开类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医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履行公开制度。始终坚持规范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流程,经相关科室和主管领导签批同意后予以公开。二是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对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承办建议提案的答复等各项信息及时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机制。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虚假或误导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梳理充实。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