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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周至县公安局严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规定,不断拓展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有关公安工作信息。现将周至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通过西安市公安局周至县局子网站、西安周至公安微博、西安周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的途径,对县局机构设置、警务动态、专项工作、便民利民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各类信息。2020年,县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43条,西安周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32条,西安周至公安微博发布信息130条。

(二)规范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局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互动的特点,突出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功能,打造为民服务、接受监督的新型信息公开平台。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县长信箱等平台,及时接收办理网民留言180件,积极回应网民诉求,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性监督检查,多渠道及时公开各类警务动态和社会关注的政策信息,开展网上平台留言办理回复,确保群众诉求和需求及时快速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度,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与群众的期盼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数量须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和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树立公安机关“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公安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