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我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了单位基本情况、领导信息、单位职责、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进一步组织、协调、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积极公开本单位业务工作政策动态,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透明,助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夯实制度基础、强化队伍培训、深化信息公开,构建起更坚实的监督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研究还不够透彻。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