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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政府工作要求,现公开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信息管理,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2023年度,根据信息公开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信息共计70条,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信息2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度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等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充实门户网站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和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不够充实,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业务动态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素质,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