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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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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周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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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2 10:05 来源:周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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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亮,联系电话:029-85196066)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

3.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4.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值班接待等工作;

5.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

6.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

7.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8.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9.组织起草退役军人工作规范性文件;

10.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11.协调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12.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政策宣传工作;

13.承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和权益保障工作;

14.承担退役军人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5.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双拥工作科(负责人:郭磊,联系电话:029-85109588)

1.承担协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2.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3.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

4.负责退役军人抚恤待遇落实工作;

5.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工作;

6.落实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政策;

7.承担退役军人褒扬、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

8.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9.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10.推进军人公墓建设;

11.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12.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移交安置科(负责人:杨琰,联系电话:029-85103393)

1.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接收工作;

2.拟定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组织实施全县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分配工作;

3.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任务;

4.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接收工作;

5.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6.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8.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落实保障工作;

9.承担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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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6-05-12 10:05 来源:周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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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亮,联系电话:029-85196066)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

3.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4.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值班接待等工作;

5.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

6.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

7.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8.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9.组织起草退役军人工作规范性文件;

10.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11.协调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12.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政策宣传工作;

13.承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和权益保障工作;

14.承担退役军人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5.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双拥工作科(负责人:郭磊,联系电话:029-85109588)

1.承担协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2.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3.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

4.负责退役军人抚恤待遇落实工作;

5.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工作;

6.落实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政策;

7.承担退役军人褒扬、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

8.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9.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10.推进军人公墓建设;

11.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12.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移交安置科(负责人:杨琰,联系电话:029-85103393)

1.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接收工作;

2.拟定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组织实施全县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分配工作;

3.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任务;

4.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接收工作;

5.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6.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8.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落实保障工作;

9.承担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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