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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静、刘江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免去:

刘 静 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 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周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