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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东阳化东遗址范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东阳化东遗址”范围已划定,并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范围坐标为(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X=3782661.581,Y=512132.549

2.X=3782643.228,Y=512264.977

3.X=3782722.628,Y=512275.258

4.X=3782704.686,Y=512206.652

5.X=3782706.879,Y=512135.591

面积约7778平方米。

特此通知。

周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