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周至县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周至县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27号),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全县“三农”工作大局出发,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切入点,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和市场经济导向,围绕转变机制、优化职能、强化作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开拓服务领域,提升经营能力,加快建成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与农民利益联结更为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农村流通网络覆盖96%以上行政村,治理能力更加高效,市场化运作更加科学,在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中作用更加明显,成为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综合平台。到203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现代治理体系和综合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特色优势充分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业生产资料供给服务创新。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主渠道作用和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优势,加强化肥、农药等的储备、调运和供给工作,确保春耕、三夏、秋播等重要农业生产时段的农资供给。创建各类为农服务中心、庄稼医院,持续扩大土地托管和测土配方施肥服务规模。适应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要求,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推广和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技术推广等系列新服务。加强配方肥,为农业生产提供精准高效的肥料解决方案。2023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化肥销售2万吨以上。到2025年,化肥年销售稳定在3万吨以上。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化肥保供稳价主渠道作用更加明显。(县供销联社牵头,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快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将分散、孤立的网点串联起来形成网络,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发展。升级改造日用品、农副产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传统经营流通网络,发展壮大社区生鲜超市、智慧农贸市场、现代物流配送等新型业务。整合共享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等部门城乡物流资源,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完善“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城乡配送服务网络,构建“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资源集中、信息互通”的新型流通网络。到203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县供销联社牵头,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邮政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采集集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采集配送中心建设,以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的经营模式,将县域农业生产的农产品、村民需求的日用生活消费品,通过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物流的方式,沟通县内农产品进城和日用消费品进村的城乡双向产品、商品流通。“十四五”期间,建设1个日用品采集集配中心。到2035年,基本形成具有较大规模、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采集集配经营体系。(县供销联社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冷链物流服务创新。大力发展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冷藏运输、直供配送等业务,加快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参办冷链物流产业园区,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建成县域产地冷链物流中心1个,全县供销社系统冷库规模达到5000吨以上。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农产品电商服务创新。加快推进生鲜农产品等实体网点线上销售,打造“数字供销”。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涉农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壮大行业龙头企业,拓展县域运营中心,延伸县、街、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络,持续加大脱贫地区农产品营销力度,充分发挥“832平台”作用,巩固提升消费帮扶效能。2023年,重点打造涉农电商企业2 家,推动生鲜农产品等实体网点扩大线上销售规模。“十四五”期间,培育涉农电商龙头企业1家。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电商在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农村环境整治,构建县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开展报废汽车拆解等业务,鼓励供销合作社开展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农药包装物回收、农膜回收利用。加快再生资源资讯服务平台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服务功能。力争到2025年,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个。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牵头,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开展涉农实用科技培训服务。围绕种植业、农业化科技服务、农产品网络销售、合作经营管理等涉农生产科技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活动,为农村一二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流通服务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训150人次以上。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涉农培训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县供销联社牵头,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展壮大县级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构建区县级供销合作社引领,社有企业与基层供销社相互支撑,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联动协作的基层组织网络。探索“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模式,推动村供销合作社建设与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有机结合,形成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长效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与其他农民合作社享受同样扶持政策。2023年,重点打造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4个。到2025年,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达到30个以上。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基本形成。(县供销联社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整合县内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集体经济、涉农社团组织等合作经济组织、搭建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农服务载体,打造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为农服务体系。2023年,基层供销社土地托管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十四五”期间,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稳定在2万亩以上。到2035年,综合性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县供销联社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销融合。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产品产销对接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校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把地产优势农产品销到全国,推向国际市场,把境内外的优质农产品引入周至,更好满足周至城乡居民对优质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鲜活农产品进城直销,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十四五”期间,打造农产品产销对接龙头企业1个。到2035年,农产品产销融合新格局基本形成。(县供销联社牵头,县发改委、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进一步鼓励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惠农力度,联合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拓展经营领域,增强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三农”机制初步形成。到2035年,基本实现银社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县供销联社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周至支行、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做强做优社有企业。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着眼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资产重组等形式,调整优化社有资产布局,打造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粮食、化肥、农药、救灾物资等政府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科学界定社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边界,健全社企运行机制,加强项目投资、风险防范等管控措施,加快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到2025年,供销合作社骨干龙头企业达到3家,初步形成社有骨干企业集群。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县供销联社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供销合作社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城管、经贸、交通、市场监管、金融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勇于担责,落实好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各镇街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相关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内生动力,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逐步在市场竞争中增强实力,努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全力打造我县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特点和亮点。(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落实好对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资金、项目等配套保障,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涉农公益性项目。县财政要统筹资金,建立健全稳定的供销社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重点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生产资料供给服务、农村现代物流配送和冷链物流发展、基层组织培育壮大、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社有企业转型发展等。要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抓紧落实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和金融债务化解、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工作。(县供销联社、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支持政策,主动参与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要落实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责任,持续落实中发〔2015〕11号、陕发〔2016〕10号和市政发〔2022〕27号、周发〔2018〕11号文件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做好供销合作社土地权属确定和登记颁证工作,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县资源规划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县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主动性,转变行政化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思路和市场办法破解体制机制难题,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系统内部和社会采取定点培养、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选拔和引进专业人才充实到供销系统,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强化开放办社理念,积极吸收能够整合生产要素、利用社会资源和聚集各类人才的创业明星和致富能手参与供销合作事业,打造一支与农民有感情,服务“三农”意识强、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有开拓创新精神、廉洁肯干的人才队伍,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县供销联社牵头,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