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周至县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攻坚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周至县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攻坚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提升我县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标准化建设为支撑、便利化服务为依托,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强化数据赋能,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建设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协同发展,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进一步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县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提升网办水平,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不低于85%;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一证通办”改革,探索智能审批;全县平均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不低于95%,全县“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占比不低于7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办电子政务办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反馈结果反映出的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政务中心服务功能不完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不到位、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数据共享不充分等五类突出短板弱项,精准发力,加快完善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切实提升企业群众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
(二)坚持需求牵引。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高频事项,从需求侧场景应用出发,加强制度供给,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精准对接政务服务部门业务需求,高标准建设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对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应用的有力支撑。
(三)坚持协同共享。以数据共享为核心,聚焦“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强力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联互通、纵横协同,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
1.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按照“源头管理、行业维护、成果复用”原则,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进行统一管理。按照《西安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要求,县级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要素应与一体化平台事项中心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规实施行政许可。(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2.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市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制定全市各行业领域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查标准,推动本行业领域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全市统一,县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参照执行。已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事项,实施规范参照市级行业牵头部门规范。(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3.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应进必进”。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 杜绝在机关单位办公区域受理业务。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应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二)着力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
4.强化一体化公共支撑能力。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受理、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消息通知、接口管理等公共支撑系统,为政务服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提供可靠保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5.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按照《政务信息系统打通与数据共享方案》要求,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整合改造本级自建业务系统(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分批次接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原则上由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对外提供线上政务服务入口。(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有自建系统的县级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6.扩容提升数据资源库。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大数据局完成升级改造现有法人库、人口库、电子证照库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 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结合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建设主题库、专题库,为政务服务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7.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省级、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数据智能化、可视化监管,实现对数据归集、治理、共享、交换、开放的全流程监控管理。深化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加强对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更新和动态维护。建立数源部门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推进数据高质量汇聚,提升数据治理效率。使用国建、省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的单位,协调上级部门推动数据向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回流。(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8.大力推进四电(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改革。按照《西安市关于全面推行“四电”改革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的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四电”使用与管理,确保“四电”的合法性与安全性,强化对“四电”应用的技术支撑。推广“四电”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推动相关数据和电子证照归集汇聚,实现安全有序互认共享,除涉密、敏感等事项外,实现“两个免于提交”(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建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自评机制。对标国办电子政务办关于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体系,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完成建设政务评估优化系统,定期分析自评,查找差距短板,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安全运维机制。按照《西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平台管理运营机制。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化解安全风险。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和管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着力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
11.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再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能力。依托数据共享、“四电”改革,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除因涉密、敏感等原因不宜网办事项外,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不低于85%。各部门梳理条件成熟的高频事项,在推进智能审批、场景式服务等方面实现突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3.提高移动端服务能力。基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i西安”APP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及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暖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掌上办、指尖办”。做好“i西安”与“秦务员”的科学融合,推动全县移动政务服务应用100%汇聚至“秦务员”政务服务APP。探索在户政、社保、住房等相关事项办理中试行“扫码亮证”服务和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推行“一证通办”改革试点。推动身份证关联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通过电子材料数据共享和互信互认,探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表单自动生成、申请材料复用免提交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5.拓展自助终端服务范围。在有条件的银行、邮政等公共服务机构网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加快部署自助服务终端。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各类自助终端,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至管理部,各镇(街);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16.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4.0版本。依托市一体化政 务服务平台支撑工建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升级项目生成、区域评估、标准地、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并行推进、辅流程推进、多测合一等系统基础功能;新增方案联审、联合踏勘、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分级分类审批、审批材料归档等功能模块;建立“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交房即交证、分阶段施工许可、项目全周期监管、信用信息管理、移动端申报及审批、智能软件辅助等创新应用,不断提高系统包容性和稳定性。(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7.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实现出生、终老、机关事业单位入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二手房交易、交房即交证、挖掘占道办理、水电气暖报装等事项在线申报,系统自动分发,部门协同办理,进度实时查询,线上线下“一口出件”。丰富“一件事”应用场景,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更多关联事项集成化办理;推行建设项目“市政通”集成改革,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道挖掘等事项行政审批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资源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18.推进“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按照国家关于“跨省通办”部署要求推进高频事项落地见效,编制“全县通办”高频事项清单,新增不少于50项高频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 同标准办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服务专区,满足“跨省通办”“全市通办”业务需求,为企业群众提供异地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19.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优化完善“西安政策通”平台,做好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在线办理、免申即享、快速兑现。各部门每年制定出台的惠企政策,原则上应统一在“西安政策通”平台集中发布并实现企业申请在线受理,创造条件实现惠企政策按照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的方式兑现,最大程度释放惠企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相关单位;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
20.提高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使用率。放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公开各类中介机构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推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中介服务项目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交易。强化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21.提供适老化服务。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各个服务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老年人办事便利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及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22.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按照《周至县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好差评”工作。引导评价人自愿自主进行评价,扩大评价覆盖范围、提升评率, 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实名差评整改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四)着力提升四级政务体系服务能力
23.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实100% 综合窗口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置综合咨询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引导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通办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2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街延伸。按照《进一步深化“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街延伸。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
25.提高社区(村)政务服务能力。推进社保、民政、残联 等审批事项下沉到社区办理,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做到政务服务“不出社区即可办理”。不断规范社区(村)帮办、代办政务服务,全县90%以上的社区(村)可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周至县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工作专班,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小勇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马俊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曹万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方栋梁担任,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分管领导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下设业务推进组和数据保障组。
(二)夯实责任分工。各工作组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各自牵头负责的分项工作,按照“整体谋划、协同推进”的要求,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提前谋划、挂图作战。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联络员,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事项、明确工作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会商机制,研究、决策 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建立工作任务台账管理机制,逐个部门梳理确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坚持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攻坚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县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内容。
附件:周至县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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