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周至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周至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

序号部 门监管事权
1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县委宣传部1.负责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协调各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新闻宣传。2.负责指导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工作。
3县委政法委1.督促推动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2.组织指导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中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工作。(县委平安办)
4县委网信办1.指导全县食品安全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2.协同开展网上涉及食品安全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处置工作。
5县委编办负责研究协调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调整和完善。
6县委统战部负责清真食品涉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等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7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负责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工作中广播电视机构的相关管理协调工作。
8县发改委1.按照中、省、市部署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产业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试点示范重大工程。3.负责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5.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检验方法标准适用性验证工作。
9县教育科技局1.负责组织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多途径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2.负责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3.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供餐企业、个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检查。4.负责指导学校食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5.鼓励开展科技提升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相关研究,促进食品安全技术成果转化。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10县经贸局1.负责制定食品产业政策,加强对食品工业发展的指导,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组织生产。2.监测分析食品工业运行态势,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3.总体协调全县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4.负责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
11县公安局1.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协调处置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2.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
12县民政局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3县司法局1.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地方规章、政策制定工作。2.承办申请由县政府受理的食品安全行政复议案件。3.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4.组织引导律师等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14县财政局为县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15县生态环境局1.组织开展土壤生态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生态环境信息。2.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3.统一负责全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工作。
16县住建局1.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定。2.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17县城管局1.负责指导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2.负责指导做好食品摊贩摆摊设点的监督执法,食品摊贩的登记备案及其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3.依法查处食品摊贩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18县交通局负责协助提供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交通运输保障。
19县农业农村局1.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疾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3.指导农用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4.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5.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6.负责组织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7.负责农业投入品、水产品生产经营等市场主体的准入及农业投入品的行政许可工作,并做好审批信息推送工作。
20县文化旅游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1县卫生健康局1.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3.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协调医疗救治工作。4.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从业资格的审查。
22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食安办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3县市场监管局1.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3.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4.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6.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7.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8.负责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9.负责组织指导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10.负责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市场主体的准入及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11.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做好审批信息推送工作。
24县秦保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工作。
25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县市场监管局的业务需求,负责协调相应行政审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