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周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周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多家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已由湖北武汉一地,波及全国多个省市,并有全国蔓延的趋势。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总理高度关注,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为全面做好我县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人民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关于建立周至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周政办函〔2019〕9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周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旭辉
副组长:朱 璇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城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秦岭保护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及各镇(街)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青山任主任。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
职责:统筹协调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防控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配合县卫健局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病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把好宣传口径,根据要求组织媒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研究拟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依法监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并开展效果评估。
县发改委: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用品等相关物资和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对相关物资价格和服务收费监测,对相关物资和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确定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周至宾馆)为定点隔离场所。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县人社局:做好劳务输入及输出人员的摸排登记。
县公安局: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落实疫区封锁、现场控制、强制隔离、病人追踪措施。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联系武汉回周至的学生,了解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垃圾消毒、清运和处理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协助卫生、检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疫情监测、健康教育和报告工作,指导旅行社、酒店、景区等落实防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排查力度,尽快关闭活禽市场,并做好消毒工作。
县秦岭保护局: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评估等防控措施,依法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与监督执法,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做好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检测,强化源头管控,做好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的监管。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做好客运车辆、乘车的人员的检疫、查验工作,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例。
县医保局:依法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保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贫困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县扶贫办:将扶贫开发工作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贫困户精准帮扶相结合,努力减少因病致贫返贫。
各镇(街):组织做好辖区内从疫区返乡人员摸排、登记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分解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我县防控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加大宣传。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不信谣、不传谣,加强健康教育宣传,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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