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省、市2020年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和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市交发〔2020〕2号)文件安排,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我县2020年春运工作以及保障好“中国年·看西安”系列活动,努力实现“保安全、保秩序、保畅通、保便捷、保服务”的工作目标,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春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新要求。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工作,对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春运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出行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精心谋划组织,完善机制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确保圆满完成我县2020年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二)准确把握春运形势。据初步预测,2020年我县春运旅客发送量将达到34万人次,与上年春运基本持平。2020年春节较去年提前11天,节前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高度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客流高峰期预计出现在1月18~23日(腊月廿四~廿九)和1月30~2月3日(正月初六~初十),客流整体呈现两端高中间低的变化特征,自驾出行人数持续增多,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任务加重。同时,我县山区、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三)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做好我县2020年春运工作,县政府成立周至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宇轩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
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春运办),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解科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承担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的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测分析,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在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合力及时处置突发问题。春运期间,要安排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春运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召开春运工作总结大会。
(四)做好运力组织调配。各春运组织机构、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春运需求和客流流量、流向,合理制定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要提前做好运力准备、运力调配和班次安排,明确加班紧急疏散旅客的责任;要加强重点景区、热点线路、高峰时段运力调配,采取调动冷线运力支援热点线路等措施,保障客流骤增时运力能够及时调用;要加强农村班线运力组织,增加班次,延长收车时间,方便乡村群众出行。春运期间,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要关注节日货物运输,对需要运输的重点物资、应急物资要及时组织货运企业车辆,优先计划,优先运输。
二、从严从细从实,全力保证春运安全
(一)从严落实安全责任。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从细排查整治隐患。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对投入春运的运输线路、站场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严格保证车站的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投入运营,严禁超员、酒驾等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运输生产企业要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从实抓好安全生产。道路客运企业要落实西安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二十一条铁规”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客车凌晨0-5时停车休息制度和晚10点至次日凌晨6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行规定,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汽车客运站场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规定,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站场线路,严防出现旅客拥挤踩踏事故。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提前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四)从快补齐管理短板。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社会各方高度关注春运的有利时机,注意发现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短板,对日常经常性拥堵的瓶颈路段、景区以及除冰除雪能力严重不足的灾害多发地,要研究扩容改造方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景点及重点路段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标志,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的制度;要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依靠基层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查处、劝阻、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超载、货车违法载人、非客车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交通指挥疏导。春运高峰期间,公安交警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等附近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安全畅通。
(六)加强重点部位治安管理。公安部门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区域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发生。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区域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车站、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三、提前采取措施,提高应急保畅能力
(一)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春运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情况时,快速启动我县相关应急预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制定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要加强预案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确保预案有效执行。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的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投入运行。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机制,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要突出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各有关部门、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天气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二)进一步完善保畅疏堵措施。要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提前对路况不良路段进行养护并做好标志标线的维护工作,尽量避免节日期间进行养护作业。要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及时报送公路阻断等信息。对有车辆滞留和拥堵苗头的路段要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一旦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车流量大等原因发生大面积拥堵,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同时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四、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加强与新媒体等合作,利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平台加强对客流、路况的监测预警,快速准确了解旅客的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发布信息、提前预警,以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汽车站要通过悬挂横幅、中国结、广播宣传等形式,体现人文关怀,营造祥和氛围。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春运服务工作,让旅客切身体验到春运旅途的温暖。团县委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有需要志愿者服务的单位要提前与团县委进行对接沟通,探索建立春运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服务岗位提供、志愿者招募、专业培训、工作生活保障、激励表彰等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推动售票便捷化。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汽车客运站要完善售票服务体系,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同时,要采取加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发售团体票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广大旅客。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优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各运输站场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和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区,为困难旅客提供关爱帮扶。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并帮助务工人员协调对接购票、包车等服务。
(四)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志愿服务是春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接受志愿者服务单位要在餐饮、休息场所等方面给予保障。团县委要进一步做好志愿者招募培训、岗位对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加强汽车站场、重点景区志愿者服务力量,开展咨询引导、维护秩序、重点帮扶、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
(五)进一步维护好旅客合法权益。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春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汽车站、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及时查处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大力推进信用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出行
(一)强化信用监督作用。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印发《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客运服务相关企业开展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加强信用监管。鼓励广大旅客通过“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质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
(二)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要依法严惩“车闹”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各运输企业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处置不文明行为的能力。积极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予以惩处。
(三)强化信用记录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团组织要对服务春运1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进行记录。各类信用记录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做好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以汽车站点交通运输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规则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调动青年职工、共青团员、在校大学生力量,带头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新风尚。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美好春运氛围
(一)提升宣传引导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精心组织春运工作。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春运的巨大变化、一线职工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安全诚信文明出行等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春运故事,将春运打造成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窗口平台,进一步丰富春运的科技内涵、文化内涵、时代内涵。
(二)重视舆情监测与处置。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互联网信息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春运舆情进行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依托各类网站和出行服务平台,开展春运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旅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春运工作。
(三)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对坚守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七、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春运期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春运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情况,在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快速有效处置。县气象局要每日向县春运办通报三天内气象预报信息,重大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信息随时通报。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月10日前,将春运工作主管领导、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制定完善后的春运应急预案报县春运办,每周一10:00前将上周春运小结报县春运办,春运结束2日内将春运总结上报县春运办。
县春运办联系电话:029-87111491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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