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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城镇气化工程推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发〔2016〕33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城镇气化工程推进燃气基础设施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调整我县城镇燃料结构,不断提高城镇天然气气化水平和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城镇化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陕西省“气化陕西”二期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快县城、镇区及相关行业和领域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为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和建设“生态宜居周至”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提升“一城一带一园一区”气化率

1.目前,我县县城建成区气化率为35%,计划到“十三五”末,县城气化率达到85%,用气居民达2万户8万人。

2.加快实施哑柏新区、集贤产业园、道文化展示区、沙河产业经济带等重点区域气化工程建设。到“十三五”末,气化率均达到85%。

3.结合全县各区域实际,配套完善燃气基础设施,力争到“十三五”末,各平原镇(街办)气化率达到45%。

4.结合我县移民安置工作,按照“个体规划、独立建设、统管运行”原则,力争到“十三五”末,平原区域集中连片村及移民安置新村气化率达到50%。

(二)加快供气站场建设

1.依托陕西省关中储气调峰管线周至分输站,计划于2016年底前建成棉花营门站并投入运营,进一步保障县城建成区气源稳定。

2.计划于2016年6月底建成哑兴天然气门站,解决哑柏区域气化工程气源问题,助力沿渭经济带发展。

3.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有关要求建设LNG、CNG加气站,保障公交车、长途汽车和重型运输卡车等加气车辆用气需求。

(三)加快燃气管网工程建设

1.依托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周至(棉花营)分输站气源,实施棉花营门站至马召镇段主管网工程,配套完善镇区支管网,计划2017年底建成运营,实现马召镇区及相关集中连片村、移民安置新村的管网覆盖。

2.铺设集贤产业园、环山路以北楼观至九峰段、终南镇等主管网及各镇中心区域燃气支管网工程,解决园区企业、终南镇、尚村镇群众用气需求。

3.结合各镇实际,在有通气条件的村庄配套建设燃气支管网,加快镇村燃气基础设施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城镇气化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周至县城镇气化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宝利 副县长

副组长:牛权利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增产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委、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及各镇(街办)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增产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刘建省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

1.县城气化工程。

目前,县城建成区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已达95%以上,但城中村燃气覆盖率较低。依据城区各村实际,采取自愿原则,分步实施天然气连片住户改造工程:

第一步:对集中连片区规划整齐的村组1000户用户组织安装,计划2016年内完成整体气化工程并通气。

第二步:对集中连片区村民自建房位置不统一的村组,由燃气经营单位技术、设计人员现场进行整体踏勘,在确保安全、符合燃气设计技术规范的前提下,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于2017年至2018年内实施。

第三步:针对较为分散的村民自建房,在保障安全使用的条件下,分批次在2020年前安装施工。

县城气化工程计划于2020年内全面完成,确保我县城区气化率达到85%以上。

2.镇(街办)气化工程。

根据燃气经营单位管网铺设现状及续建计划,在2016-2017年间对哑柏新区、马召桃李坪村、金盆新村、辛口安置新村、集贤金凤移民新村等完成管网建设、用户工程安装和通气。

(二)管网暂未覆盖范围

1.集中连片安置新村气化工程。

对骆峪镇黄湾、竹峪镇丹阳、翠峰镇农林(青山小镇)等基本具备气化条件的安置社区,适时由燃气经营单位以各移民社区为基点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CNG供气站区,并采用CNG供气模式进行供气。积极协调相关镇、村征用建站用地,由燃气经营单位配合开展道路建设的管道预埋工作,2018年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计划2019年全面完成通气。

2.各镇气化工程。

计划2017年初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并根据具备气化条件的镇建设规划进行CNG站选址、征地,以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由燃气经营单位配合其道路建设开展管道预埋工作,实施主要干道管网工程。同时,对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完成安装工程,使其具备通气条件,力促各镇区气化率达到70%。到“十三五”末,完成3—5个重点镇气化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气化工作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把气化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同时,各镇(街办)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确定1名联络员,并报县城镇气化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科学规划,逐步实施。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切实加强对燃气行业的规划和监管。各镇、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进一步强化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将天然气设施纳入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中,努力做到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时,对项目建设施工条件有限、尚不成熟的,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坚决杜绝重复建设、重复开挖等现象。

(三)依法经营,强化监管。各燃气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手续流程,严禁违规收取各项费用,并努力提高供气质量,做好极寒天气供气保障,为群众提供周到服务。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燃气经营企业及其供气设施、燃气站场进行监管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县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和检查工作,严处一切违反燃气政策、法律法规、非法经营行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燃气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和《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燃气经营企业要大力推广安全用气常识,强化安全用气意识,确保燃气安全零事故。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引导,为我县气化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配合,严格考核。凡涉及燃气建设的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积极为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县政府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标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以任何形式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批评,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