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发〔2016〕40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周至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周至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西安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建设和谐周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依法行政稳步前进。
1.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本单位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细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2.各单位全年听取2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本区域、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3.各镇政府、二曲街办,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在2016年12月5日前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书面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二)坚持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和宣传,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制定领导干部2016年度集体学法计划。全年县政府组织4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各镇政府、二曲街办、各部门及直属机构组织3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2.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培训班。(县政府办负责)
3.把宪法纳入县党校的必修课程。(县党校)
4.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宣传计划和理论研究计划。(县政府办负责)
5.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文体局、县广电台负责)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1.修改《周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严格执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2.各镇政府、二曲街办应当至少选取1件近年来关系本区域民生或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实施情况后评价活动。后评价活动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形成后10日内抄送县政府办。(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四)改进制度建设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各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草稿要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将反馈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参考依据。(各镇政府、二曲街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负责)
2.认真实施《周至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县政府办、各镇政府、二曲街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负责)
3.认真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申请。(县政府办负责)
4.对以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各镇政府、二曲街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负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1.严格执行《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和《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县政府办负责)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3.2016年12月31日前,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县政府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4.对本县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有计划的全员执法业务培训。(县政府办负责)
5.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部门尽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县编办负责)
2.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县政府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2016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县编办,政府办负责)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负责)
4.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服务程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服务的透明度,加强对入驻单位和人员政务活动过程的监督。(县政务中心负责)
5.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县市场监管局、县地税局负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安排专人接待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认真解释,告知途径。(县政府办,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
2.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县政府办负责)
3.完善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县政府办负责)
4.积极运用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及时纠正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2.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县政府办、县监察局负责)
3.2016年,在全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执法人员名单等事项,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县政府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九)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1.全县各单位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切实改进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在全县逐步推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2.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3.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县监察局负责)
4.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县审计局负责)
(十)建立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智库作用。
积极推进全县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实施行政赔偿。严格执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关于赔偿费用核拨的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2016年年底前建立行政补偿制度。(县财政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举措。
(二)结合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政府、二曲街办负责按照本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于4月25日前书面反馈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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