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发〔2016〕42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周至县成品油市场经营
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6年周至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2016年周至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进一步巩固2015年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整顿成果,确保治理成品油市场秩序常态化,实现全县范围内合格国V油品全覆盖,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23号)、《2016年西安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全县范围内合格国V油品全覆盖和治污减霾为目标,严厉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 组织机构
成立周至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常礼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 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恒春 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何宣讲 县经贸局副局长
郭 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薛稳社 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恒博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二曲街办主任、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何恒春同志兼任。
三、 整顿内容
(一) 加大打击我县辖区内非法生产、调制、销售成品油窝点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查办非法生产、调制点。
(二) 加强对进入我县辖区的运油车辆检查,严禁不合格油品流入我县。
(三)取缔违规私建、迁建加油站。对未经省商务厅批准的已建、在建加油站,依法取缔。对未经批准私自改扩建的加油站,责令停止改扩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取缔非法撬装站、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关闭安全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
(五)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对已被拆除的加油站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吊销经营资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成品油供油网点。
(六)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油品质量。特别是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油品或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检查成品油购销渠道。严禁非法购销,严厉打击成品油批发企业向无证加油站(点)供油,以及加油站(点)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单位进油的行为。
四、整顿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政府组织、部门实施、条块结合、密切配合”的办法,从2016年4月10日至6月18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布置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成立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整顿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 县经贸、安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镇政府(街办)按照各自职责,对我县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8日前报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县经贸、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加以整治。为保证整治效果,集中整治期间,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问题严重且又拒不整改的加油站(点),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从严进行处理。
(四)完善提升阶段(6月11日至6月18日)。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街办),在集中整治完成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对本次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推广,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于6月20日前将专项整顿工作总结报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县专项整顿工作总结于6月26日前上报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职责分工
(一)县经贸局:牵头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解决专项整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打击企业涉嫌违法运输、加油站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追查非法油品来源,没收非法油品,取缔、查办非法生产、调制点。
(三)县安监局:负责对经营汽油加油站和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
(四)县市场监管局:1、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营业证照的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照营业、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引导消费者不断提升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劣质油品,及时投诉举报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行为。2、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点)销售的成品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加大辖区加油站特别是社会加油站的油品抽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监督检测达到全覆盖。
(五)各镇(街办):负责协调配合县经贸、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加油站逐一检查,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监管无盲区,将全面巡查与针对性的检查相结合,管理服务日常化、制度化。
(六)中石油周至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周至石油分公司、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负责系统内违规经营行为的检查,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是维护成品油经营秩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政府(街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要求,组成联合检查组,认真抓好专项整顿工作。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责任要落实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整顿,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实效。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镇政府(街办)要加强同经贸、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和沟通,对违法违规企业要及时发现,提早查处,全面整改。联合检查组要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提出工作指导意见。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问责问效。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成品油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及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企业要公开曝光。县政府将组成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整顿工作不严、整顿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县级相关部门受理举报电话:
县经贸局 87119108 县公安局 87156110
县安监局 87151201 县市场监管局 8715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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