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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发〔2016〕132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中央、省、市、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题培训,明确工作要求,精心安排部署。但我县仍有个别镇(街)、部门对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充分,子栏目存在“指南要素不齐全、内容保障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栏目空架子”等问题,网络信件办理存在“受理渠道不畅通,申请答复不及时,答复内容不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站信息保障自查工作。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6〕68号),陕西省西乡县国土资源局、三原县科技信息网、宁强文化旅游网等8个网站因“沉睡”被国务院点名通报批评。近期,陕西省电子政务办对全省政府网站分批进行抽查,存在的问题将通过通报和媒体曝光等方式反馈。对此,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站管理工作,对本单位承担的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回头看”,建立完善常态化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要求,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注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并确保以上联系方式真实可用。

(二)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更新情况进行排查。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工作动态、业务信息类子栏目每周至少更新2条信息;对法规文件、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土地管理、优抚救济、计划总结类子栏目要确保更新到半年内;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特色产业、风土人情、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规划计划、重大项目、权力清单子栏目要更新到本年度内。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中办事指南要素缺失或不准确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办事指南8要素: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对政民互动栏目本单位网络信件办理回复工作,要按照“信件下载---领导批示---专人办理---情况整理---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回复好各类网络信件(网上咨询办理3个工作日,网上投诉办理10个工作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有自建网站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标准认真检查整改,确保本单位网站合格,无力整改的网站应及时申请关停;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单位务必于8月5日前整改到位。对整改及时,成绩突出的单位县政府将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曝光,影响全县政府网站自查工作的单位,县政府将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三)加强政府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好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的同志负责网站的信息更新、网络信件答复和检查维护工作,坚持读网制度,做好网络的日常巡检,确保网站正常访问、内容更新及时、答复严谨规范。各单位在网站内容保障和网络信件办理工作中,如有不明事项及时与县政府办信息科联系(电话:029-87111571)。

(四)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机构调查表。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网站基本情况、信息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各子栏目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要求,及时撰写自查报告,于8月2日前将此次自查整改情况及填写的《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查表》报送县政府办信息科,并将自查报告及调查表电子版发送至信息科邮箱。县政府办将及时汇总,上报西安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 铭

电 话:029-87111571


附件: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查表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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