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发〔2016〕164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投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和谐共赢的局面,切实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7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投资环境重点领域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围绕“一城一带一园一区”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项目为先”的理念,扩大对外开放,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打击违法犯罪为核心,对行政效能、市场秩序、服务发展、干部作风、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着力解决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信誉最好、回报最快”的投资发展环境,努力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消除障碍。
二、 整治工作内容
(一)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1.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县级各部门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同时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2.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县级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平台,推行互联网办公平台,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尽快实行所有项目均通过网上审批平台进行申报和审批。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模式,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办理。
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3.规范涉企司法行为整治。重点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能文明执法,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趋利执法、以罚代管,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违反法定权限或程序。坚决杜绝利用年检搭车收费、摊派检查不出示证件、收费不开发票、违反规定募捐、乱拉赞助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4.开展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占道经营、无证照经营、售假制假、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合法公平经营环境。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级各相关监管部门、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5.切实维护项目建设秩序。对于在建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工程建设的自主选择权力,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具体问题有不同意见的,应通过正常渠道向工程建设指挥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不得以此为借口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干扰、阻挠施工。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应该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三)优化企业服务环境
6.建立健全企业诉求响应反馈机制。建立《排忧解难登记表》和台账,记录企业提出诉求的时间、内容、处理结果、反馈情况等内容。对时间紧迫的特殊事项一事一议,予以快速回应。对企业一般诉求,现场能解决的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各项服务。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经贸局、县招商局、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7.加强招商引资平台建设。围绕“从外引、向上争、朝内挖”三个重点,创新招商方式,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可以大大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实现县、镇(街办)的招商引资信息共享,整合县、镇(街办)的招商引资资源,统一部署、整体规划,实现招商引资的成效最大化。
牵头单位:县招商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四)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8.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各级干部履职尽责考核,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从整治干部作风入手,以改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等投资环境为重点,坚决纠正“慵、懒、散”等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严肃查处涉企办事语气生硬、态度冷淡及“吃拿卡要”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9.严厉查处公务人员、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干部扰乱经济秩序案件。对企业投诉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等,一经查实,严格依纪依法予以惩处,打消投诉企业顾虑。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五)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10.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阻工挡工、哄抢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拉强运、恶意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对插手项目工程招标、操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阻挠破坏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三、阶段任务划分
本次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活动从2016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10月15日—10月23日)
全面安排部署投资环境重点领域综合整治活动,下发专门的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召开现场会等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各镇(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通过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讲政策,做工作,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摸排自查(10月24日—10月31日)
各单位按照县上统一安排,结合各自职责,对照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启动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单位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问题出现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后新的工作标准向社会公示,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对影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倾向性问题,由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镇和园区全力配合,集中开展环境保障整治活动。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促进环境保障工作走上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扶商”的社会氛围。
四、 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决定成立 “周至县整治和改善投资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旭辉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刘凯,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夏鹏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高少军分别为副组长,政府办、考核办、编办、发改委、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信访局、城管局、招商局、金融办、集贤产业园、楼观新区工委、秦岭办、西南塬区办、政务中心、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公安局、旅游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祯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投资发展环境是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投资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安排好全县的整治活动;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在搞好本单位投资环境整治的同时,认真落实承担的工作任务,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投资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要实施问责。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要采取公开通报、警示训诫、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敷衍应付,被上级机关纠正处理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对问题袒护遮掩、查处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务求实效。要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扎实开展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工作,实现干部作风有转变、行政效能有提升、投资环境有改善。要深入开展满意度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各单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测评排名靠后,发生严重影响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要切实把开展整治工作与抓好日常工作相结合,用成绩来检验整治工作成效。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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