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编第二轮《周至县志》有关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发〔2016〕176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编第二轮《周至县志》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地方志工作2010—2020工作规划》精神,结合省、市关于二轮县志工作的要求,县政府决定第二轮《周至县志》编纂工作务必于2018年完成。为加快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按时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至县志》(1990-2010)编纂工作进度安排

1.资料征集阶段(2016年6月-2017年1月底)

2016年11月,已报送资料的入志单位在原有资料基础上,结合县志办的指导意见完善本单位的资料长编,并及时报送。对于未报送资料的单位必须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本单位资料征集工作,并向县地方志办公室报送资料长编。

2.初稿撰写阶段(2017年2月—8月)

县地方志办公室编辑人员依据第二轮《周至县志》编写大纲,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提炼、加工、选择、考证,进行县志各分志初稿的撰写。于4月底对已撰写成型的各分志进行座谈评审,广泛征求意见。6月依据评审意见对各分志初稿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和审核,并报送县级领导、编委、入志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征求意见。7月-8月底召开第二轮《周至县志》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严格遵循志书编纂的技术规范和编纂原则,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和审核,形成送审稿。

3.送审出版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2月)

2017年9月将《周至县志》复审稿报送省、市地方志办公室审阅,按照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安排承办《周至县志》审稿会,依据评审意见对送审稿进行再修改、再完善,获省、市地方志办公室批准后,报县委、县政府完成出版发行工作。

二、成立二轮县志编纂组织

第二轮《周至县志》修志编纂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周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县级领导担任,编委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全体入志单位都要成立修志领导小组或组建修志班子。各单位要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条件到位。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修志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要抽调素质高、写作功底好、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修志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第二轮《周至县志》的资料征编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

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二轮《周至县志》的续

修工作。县地方志办公室机关干部和聘请人员组成县志编纂和业务指导队伍,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县委、县政府将把修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地方志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工作力度,对征编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汇总、通报,对行动迟缓、进度差的单位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周至县志》(1990-2010)分志资料承编单位

分志名称提供资料责任单位
卷首县志办
总述县志办
大事记县志办
行政建置志县志办 民政局 各镇(街办)
自然环境志气象局 国土局 环保局 林业局
人口计生志统计局 公安局 卫计局
城乡建设志规住局 各镇(街办) 城市管理局
交通通信志交通运输局 公安局 公路段 邮政局电信局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农业志农业农村局
猕猴桃志果业局
林业志林业局
水务志水务局
工业志经贸局 电力局 供电分局 集贤产业园
商业贸易志经贸局 供销联社 市管中心 盐库石油公司 烟草专卖局 粮食局
财税金融志财政局 国税局 地税局 金融办 人行 工行 建行 农行 农发行 邮政储蓄银行信用联社 人寿公司 人保公司
经济综合管理志发改委 市场监管局 统计局 物价局 审计局 国土局 周至调查队
中共周至县地方组织县委办 县纪委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 政法委 政研室 党校
周至县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办 各镇(街办)
周至县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办 信访局 安监局
政协周至县地方组织与民盟工商联政协办 民盟 工商联
群团组织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残联
政法志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 司法局
政务志县编办 民政局 人社局 公积金中心
军事志人民武装部
教育志教育局
科技志科技局 科协 气象局 地震台
文化艺术志文体局 广电台 广电网络公司 史志办档案局 报社
卫生体育志卫计局 市场监管局 文体局
宗教民俗志宗教局
文物旅游志文体局 旅游局
人物志各单位提供
艺文志文联
方言志县志办
附录县志办
后记县志办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