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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实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厅式”联合办公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发〔2017〕46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至县实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厅式”联合办公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周至县实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厅式”联合办公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周至县实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厅式”

联合办公的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8号)和西安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决定建立全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厅式”联合办公机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由县人社、公安、司法、规住、市场监管、工会、法院等部门组成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厅式”联合办公机构,联合接待农民工投诉、快速高效处理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推动治欠保支工作常态化和全覆盖,构建全县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治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建立周至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全力做好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处置工作,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周至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联席会议召集人:刘 凯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联席会议成员:罗战虎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武 凯 县人社局局长

张增产 县规住局局长

樊宏斌 县财政局局长

李 茂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宇潮 县法院副院长

王洁冰 县司法局局长

苏护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 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红艳 县工会副主席

张民虎 县信访局副科级督查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武凯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刘建业担任,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重点案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通报欠薪案件化解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日常工作。

(二)建立周至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厅式”联合办公工作机构。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公安、司法、建设、市场监管、工会、法院配合,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刘建业 县人社局副局长

副主任: 翟 丹 县人社局

李浩启 县人社局

成 员: 张 波 县法院

陈 玺 县规住局

曹永涛 县司法局

赵 靖 县公安局

贾守武 县市场监管局

王淑燕 县总工会

“一厅式”联合办公场所设在县信访局第五接待室,办公经费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一厅式”联合办公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人员管理,共同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工作职责

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和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县公安机关负责快速受理并处置人社部门移送的欠薪涉嫌犯罪事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从严从快进行打击;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对执行中发生的暴力抗法和治安案件,要及时介入,妥善处置。

县司法部门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积极进行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工资和合同纠纷事宜,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县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对建设资金不到位或未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同时,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管理纳入建审环节,对屡次引发群体性冲突事件或恶意欠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法及时清除出本地市场。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监管,把履行劳动合同和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信用评定的重要内容,运用相应措施加以制约。

县总工会组织负责加强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农民工维权组织,帮助农民工有效维权。

县法院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早立案、早判决、早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减免诉讼费用,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处置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进全县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县考核办要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一厅式”联合办公机构要常态化受理并及时处置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协助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发事件,定期汇总报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

(三)规范管理。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一厅式”联合办公机构进驻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四)通力协作。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同时指导各镇街、各部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各单位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排查发现的拖欠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