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周至县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公布《周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清单》)。2024年版《清单》共251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层面设定事项239项,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6项,地方层面设定事项6项。
2024年版《清单》进行了哪些更新?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
一、删除
据了解,2024年版《清单》删去县公安局主管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县市场监管局主管的“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删去县城管局主管的“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二、新增
新增“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2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县公安局主管,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实施;“坝顶兼做公路审批”1项行政许可事项由省级有关单位实施,周至县不再实施。
三、调整
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将县市场监管局主管的“食品经营许可”名称调整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此外,2024年版《清单》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周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时调整修订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通知》明确,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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