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
1.国家政策要求。响应国家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地方需求。针对周至县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风险制定具体的救助预案。
3. 提升应急能力。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和救助能力,确保救助工作科学、有序、高效。
二、事实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职责。
2.上级政府指导文件。参照《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本地实际情况。考虑周至县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人口分布等因素,以及历史上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
三、出台目标
1.规范救助流程。确立自然灾害救助的标准化流程和操作规范。
2.减少灾害损失。通过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后能够得到及时的生活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
四、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成立周至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作为全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构。
3.灾害救助准备。规定了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通报、会商研判、应急值守、救灾物资准备等措施。
4.信息报告和发布。规定了灾情信息的报告责任、报告时限、报告内容、灾情会商和信息发布方式。
5.应急响应。设定了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并明确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程序和措施。
6.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
7.保障措施。涵盖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金融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8.预案管理。包括奖励与责任、宣传、培训、演练、评估与修订、审批与备案等。
9.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解释、预案实施。
五、责任分配
1.县应急管理局。作为主要牵头部门,负责预案的修订、灾情的汇总报告、救灾救助的协调组织等。
2.相关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武装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秦岭保护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局、县融媒体中心、武警周至中队、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慈善会、县供销联社、国网周至供电公司、县邮政局、电信周至分公司、移动周至分公司、联通周至分公司、铁塔周至分公司等,根据部门职责,参与灾情信息的收集、报告、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
六、完成时限
1.灾害报告。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基本灾情。
2.应急响应。根据灾害发生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七、预案特点
1.系统性。预案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的全过程,从预防准备到灾后救助。
2.操作性。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操作流程。
3.灵活性。预案考虑了不同级别灾害和不同镇街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八、预案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相关条款的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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