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水价改革任务,确保供水同城、同质、同水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通过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经县政府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周至县城区公共管网供水终端销售价格标准
周至县城区公共管网供水终端销售价格由基本水价、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构成。其中居民一阶终端水价3.49元/m3、二阶终端水价5.78元/m3、三阶终端水价8.07元/m3;非居民终端水价5.57元/m3;特种行业终端水价14.85元/m3。
二、适应范围
周至县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适用于周至县城镇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网覆盖区域。
三、执行日期及标准
为落实国家水价改革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考虑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完成水价改革基本任务。自2023年7月1日抄见量执行第一步终端水价。居民第一步一阶终端水价3.30元/m3、二阶终端水价5.40元/m3、三阶终端水价7.50元/m3;非居民终端水价5.57元/m3;特行第一步终端水价13.35元/m3。
第二步改革政策执行一年后,自2024年6月30日终端水价调整到位。居民第二步一阶终端水价3.49元/m3、二阶终端水价5.78元/m3、三阶终端水价8.07元/m3;非居民终端水价5.57元/m3;特行第二步终端水价14.85元/m3。
特此公告
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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