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周至县医疗保障局委托周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执法
二、行政执法人员
刘建业、东涛、高北平、卓新博、候庆、郭政清、朱总社、韩创高、朱群虎、赵俊礼
三、行政执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四、抽查范围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上随机抽取的3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公示):
| 1 | 周至新兴中西医结合医院 |
2 | 周至县荣通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3 | 周至县雨泽医药有限公司 |
五、检查内容
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打击“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违规收取新冠病毒核酸和抗原检测费用”“代刷医保卡、违规套现以及通过伪造、变造票据、处方、凭据等造假手段销售、报销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检查要求
被检单位明确检查现场负责人,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真实、有效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档案等相关材料,如实回答检查组的询问,配合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检查相关程序和要求,持证上岗、亮证上岗、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政策规定,禁止通过执法检查谋取不正当利益。
周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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