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比亚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采伐申请,为落实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二期项目(集贤)工程顺利进行,需清理尚九路何家寨村向北4号桩北50米路段的地面附着物,需采伐树木14棵,树种水杉,平均胸径40厘米,平均高度7米,采伐蓄积为15.61立方米。权属归周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现将林木采伐内容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8日前与周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一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7日
电 话:029-87110469
地 址:周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1号楼3楼经济发展综合窗口87号
周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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