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周至县翠峰史务新民农资经销部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4日前与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14日
电 话:029-87116576、029-87150841
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事项信息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仓储场所 | 申请类型 | 经营范围 | 分支机构 |
1 | 周至县翠峰史务新民农资经销部 | 江新民 | 周至县翠峰史务村戏楼北 | 周至县翠峰史务村戏楼 | 延续 |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 无 |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