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周至县富仁镇蔡家村养鸡厂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相关要求,拟予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8日前与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
电 话:029-87116576、029-87150841
附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信息公示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周至县富仁镇蔡家村养鸡厂 | 92610124MAELN0680W | 郭朋朋 | 周至县富仁镇蔡家村 | 蛋鸡 |
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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