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西安沃丰牧业有限公司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相关要求,拟予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与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
电 话:029-87116576、029-87150841
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17日
附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信息公示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西安沃丰牧业有限公司 | 91610124MAB0PHCG7C | 宋航飞 | 周至县尚村镇宋滩村南路宋家巷北18号 | 生猪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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