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罐头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19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共11大类食品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0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罐头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19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均合格。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6月11日
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