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6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2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共13大类食品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抽检26批次,其中合格20批次,不合格6批次。蔬菜制品抽检1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2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秦香园泡馍馆销售的糖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593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1g/kg;
2.周至县尚村镇鸿福生活超市店销售的橙子,丙溴磷不合格,丙溴磷检验结果为0.54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2mg/kg;
3.周至县王龍水果超市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0986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4.周至县王龍水果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合格,吡虫啉检验结果为0.128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5mg/kg;
5.周至县王龍水果超市销售的甜王柑,苯醚甲环唑不合格,苯醚甲环唑检验结果为0.76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2mg/kg;
6.周至县军军干菜调料店销售的普通白菜(小青菜),毒死蜱不合格,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11m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
7.周至县鲜优汇冷冻食品经销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合格,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为607μ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100μg/kg。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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