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号)

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抽检20批次,其中速冻食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调味品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我县食用农产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一、总体情况

速冻食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调味品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小辰鲜鸡活鱼店销售的鲈鱼(淡水鱼)磺胺类(总量)不合格,检测结果218μg/kg,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

2.周至县小杜水产店销售的鲈鱼(淡水鱼)磺胺类(总量)不合格,检测结果196μg/kg,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

3.周至家福乐超市销售的鲟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检测结果534μg/kg,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28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