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2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等4大类共3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抽检25批次,不合格3批次;
淀粉及淀粉制品合格3批次;
粮食加工品合格1批次;
蔬菜制品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马召镇魏峰清真饺子泡馍馆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结果为129μ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20μg/kg。
2.周至县翠峰镇史务村沁怡农家乐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圆盘),大肠菌群不合格,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周至县哑柏镇伊味坊饭庄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结果为307μ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20μg/kg。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15日
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