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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9号)

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2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等4大类共3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抽检25批次,不合格3批次;

淀粉及淀粉制品合格3批次;

粮食加工品合格1批次;

蔬菜制品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马召镇魏峰清真饺子泡馍馆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结果为129μ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20μg/kg。

2.周至县翠峰镇史务村沁怡农家乐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圆盘),大肠菌群不合格,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周至县哑柏镇伊味坊饭庄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结果为307μ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20μg/kg。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15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