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4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肉制品2批次共3大类食品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抽检24批次,不合格1批次;
餐饮食品合格5批次;
肉制品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周至县韩东便民菜店销售的生姜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3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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