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1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调味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3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合格11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余均为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尚村镇媛媛水果店销售的皇帝蕉、香蕉腈苯唑不合格,皇帝蕉检验结果为0.06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香蕉检验结果为0.06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7月0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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