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共6大类食品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1批次,其中合格16批次,不合格5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渊博超市销售的大葱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48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周至县尚村镇媛媛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0937g/kg,标准规定为≤0.05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周至县终南镇终南村吴斌桥口综合商店销售的尖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4.周至县精诚鲜菜店销售的线辣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5.周至县哑柏镇建航购物中心销售的青尖椒(辣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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