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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8号)

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0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乳制品4批次、调味品4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3批次、饮料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食糖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共15大类食品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0批次,其中合格16批次,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乳制品4批次、调味品4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3批次、饮料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食糖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果香缘水果超市销售的芒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检验结果为0.07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周至县广济镇江锋干菜店销售的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周至县广济镇江锋干菜店销售的辣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09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4.周至县青悦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58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