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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6号)

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9批次、酒类3批次、乳制品3批次、饮料5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共5大类食品4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9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3批次、乳制品3批次、饮料5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马子俊牛肉面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鸡蛋碗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周至县高峰拌面馆(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盘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周至县子华饭店自行消毒的汤碗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公示.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