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10批次、糕点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共4大类食品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0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比亚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腈苯唑,检验结果为0.08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周至县尚村镇四通面馆自行消毒的大碗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周至县元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筷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周至县高毅饸饹店自行消毒的筷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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