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印发的《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市民发〔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镇民政部门审核,市民政局托第三方评估验收,现对2023年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市级运营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mzjylk@163.com。
2.通过电话形式直接向周至县民政局反映。
电话:029-87120233
周至县民政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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