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市民发〔2022〕43号),结合各申请补助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现状。经研究,对19家农村幸福院县级配套资金16万元,1家老年助餐服务点县级配套资金1.75万元,1家养老机构县级配套资金21.25万元。资金合计39万元。现拟将农村幸福院和老年助餐服务点运营补助、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县级配套资金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形式直接向周至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29-87120233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
周至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2021年周至县农村幸福院运营奖励资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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