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3年8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625户20282人,共发放资金1331.0345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326.815万元,电价补3.8125万元,补发0.407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433户1456人,共发放资金197.263万元(分散供养金191.796万元,电价补0.715万元,3人丧葬费4.752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80户321人,共发放资金24.243万元,(其中保障金24.153万元,电价补0.09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8户8人,共发放资金1.06万元(其中供养金1.056万元,电价补0.004万元)。
现将2023年8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附件:1.2023年8月城市低保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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