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3年7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636户20315人,共发放资金1332.7036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328.8856 万元,电价补3.818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431户1454人,共发放资金195.5465万元(分散供养金191.664万元,电价补0.7145万元,2人丧葬费3.168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80户321人,共发放资金24.0787万元,(其中保障金23.9887万元,电价补0.09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8户8人,共发放资金1.06万元(其中供养金1.056万元,电价补0.004万元)。
现将2023年7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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