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3年6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674户20448人,共发放资金1341.6506 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337.8136 万元,电价补3.837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423户1446人,共发放资金197.3895万元(分散供养金190.344万元,电价补0.7095万元,4人丧葬费6.336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82户327人,共发放资金24.3428万元,(其中保障金24.2518万元,电价补0.091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8户8人,共发放资金1.06万元(其中供养金1.056万元,电价补0.004万元)。
现将2023年6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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