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3年5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802户20899人,共发放资金1365.9685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362.0675万元,电价补3.901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398户1417人,共发放资金206.6125万元(分散供养金185.328万元,电价补0.6925万元,13人丧葬费20.592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81户323人,共发放资金24.028万元(其中保障金23.9375万元,电价补0.0905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8户8人,共发放资金1.06万元(其中供养金1.056万元,电价补0.004万元)。
现将2023年5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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